南阳市教育局发出通知 严禁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宛风汉韵

5月25日,南阳市教育局发出《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5月底至11月底,面向全市中小学校和教师开展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旨在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保障中小学生合法权益,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通知》指出,专项整治要发挥教师在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的主体作用,遵循教育规律、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和师德师风建设规律,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坚持分类施策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帮助广大中小学教师准确把握教育惩戒,充分领会正确实施教育惩戒的原则、方法和法治精神,保证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建立完善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集中整治“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突出问题,推动师德建设工作的系统性、持久性、针对性、实效性。

本次专项整治的范围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含民办学校),整治重点是“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行为。

整治的重点内容有: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其他侵害学生权利的。

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各学校要结合“当好引路人,一起向未来”师德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师德优秀典型先进事迹宣传学习,帮助教师准确掌握教育惩戒的具体要领,提高教育惩戒的执行能力,促进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改进教育方式方法,提高教师正确履行职责的意识与能力。

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对照《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开展自查,进一步规范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惩戒规则;学校要自查完善校规校纪,明确学生行为规范,健全实施教育惩戒的具体情形和规则,规范教育惩戒的可操作性。对照自查中发生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制定措施,逐项落实,认真整改。

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健全师德失范行为查处制度规范,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的学校和教师不当教育惩戒行为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体罚、变相体罚”问题。对违规体罚行为坚持“零容忍”,做到有诉必查,查实必究。

各县市区、各学校要以教育部网站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相关典型案例和各县市区、各学校查处的相关案例为反面教材,组织教师召开师德警示教育大会,分析违规问题和处理结果,引导教师以案为鉴、以案明纪。学校出现相关师德违规问题的,要在警示教育大会上详细通报具体问题及处理结果,组织教师讨论剖析原因、对照查摆自省,做到警钟长鸣。

市教育局将借助“河南省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投诉管理平台”、“南阳市中小学师德评价系统”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平台,对中小学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投诉及舆情实施重点监控,并及时反馈至有关单位查处。把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督导检查及年度工作目标考评的重要内容。(通讯员 王丙双  李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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