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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河南省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编辑:宛风汉韵 时间:2022-04-28
导读: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直管县(市)党委教育工委、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中组部、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16〕43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办发〔2016〕78号)等文件精神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直管县(市)党委教育工委、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中组部、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16〕43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办发〔2016〕7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河南省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示范校创建活动。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主题,以建设组织制度健全、工作成效显着、党建特色鲜明、党员群众认可、带动作用较强的党建示范学校为目标,在各地深入开展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继续创建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党建工作典型。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以此为契机,以推进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工作重点,加强对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组织广大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不断提升本地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水平,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教育事业发展高质量。
 
  二、创建标准
 
  1.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突出。学校单独建立党组织,党组织成员足额配备,并按期进行换届。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全面负责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参与决定重大事项并监督实施,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领导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推动学校健康发展。
 
  2.党建工作开展扎实规范。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等制度和党组织参与讨论重大事项、监督决策、沟通协调等机制健全,党建工作阵地固定规范。党建工作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落实到位,党员发展、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扎实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规范,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学校预算安排,专项列支,管理规范,保障有力。
 
  3.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党组织领导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团结协作,领导干部有较高的政治素养、群众威信和业务素质。各级党组织能够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教职工爱岗敬业、依法从教、师德高尚、创先争优,能够时时处处发挥好一名党员应有的模范带头作用。近三年集体或个人获得过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尤其是在疫情防控、防汛救灾中表现突出的学校,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4.党建工作取得显着成效。党建工作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深度融入、相互促进。党组织对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有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深入开展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广大师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近年来获得过“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注重党建文化建设和党建工作创新,至少有一项特色党建工作项目、活动,党员群众广泛参与,取得明显实效。
 
  5.学校综合治理水平较高。学校依法治校、规范办学,教职工认可度、学生家长满意度高。近三年内未发生违法违纪事件,未发生较大安全事故,未发生公共卫生事件,未发生违法违规上访事件。
 
  三、工作流程
 
  1.各地创建(2022年4月-10月)。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参考本文件精神,启动实施本地“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示范校”创建活动。各地开展创建活动,要充分调动每一所中小学校的工作积极性,指导和督促中小学校对标党建工作要求不断加强和规范中小学党建工作,并在广泛参与、深入创建的基础上向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择优推荐。
 
  2.择优推荐(2022年10月)。10月10日前,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局根据本地示范校创建工作情况,本着“严肃认真、优中选优”的原则向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推荐上报(推荐上报名额见附件1)。各省辖市推荐学校时应考虑示范校的地域分布,同等条件下应向所辖县(市)倾斜,促进当地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的均衡开展。
 
  各地推荐上报时,应一并提交以下材料(通过EMS邮寄):
 
  (1)《2022年河南省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示范校推荐表》(附件2,一式三份)和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一份);
 
  (2)本地开展示范校创建的有关文件资料(一式一份)。
 
  3.初步审核。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对各地推荐上报材料进行初审。对未认真开展本地示范校创建活动、推荐学校党建工作不符合创建标准等情况的地方,予以调整名额;对各直管县(市)推荐的学校,遴选3所进入实地评估环节。
 
  4.实地评估。经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初审后,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组织河南省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示范校专家评估组,开展实地评估工作。专家评估组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档案、现场走访、师生访谈等方法,对学校党建工作进行量化打分。
 
  5.研究确定。根据专家评估组实地评估的结果和意见,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研究确定2022年“示范校”名单。
 
  6.动态管理。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对党建工作示范学校实行动态管理,荣誉称号有效期3年,满3年应重新创建。河南省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示范校应根据《河南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河南省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示范校“3211”提升工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通知》(教办组干〔2020〕23号)文件要求,在3年有效期内做好相关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促进全省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水平提升。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组干处联系人:王琛,电话:18738951142。
 
  邮寄地址:郑州市熊耳河路1号省教育考试院318房间(450000)
 
  附件:1.各地推荐上报名额
 
  2.河南省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示范校推荐表
 
  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
  2022年4月21日
责任编辑:宛风汉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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